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9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055,326 股不参与本次分红派息。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02,891,88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55,326 股后的 101,836,56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5,642,796.35 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35,642,796.35 元÷102,891,887 股=0.3464101 元/股。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464101。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102,891,887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055,326 股后的101,836,561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分红总额为 35,642,796.35 元。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等公告。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红派息的实施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891,887 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 1,055,326 股后的 101,836,5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 月 7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 月 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