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106 名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上述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06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均为优秀/良好级,本次个人层面可按 100%的归属比例进行归属。本激励计划第二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上述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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