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2 号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全宏、金海荣、王友武、郭艳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全宏、金海荣、王友武、郭艳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76 号),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熵基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收入确认不准确。熵基科技对部分客户计提返利的期间与对应销售期间不一致,导致 2024 年跨期确认收入 36.95万元。
2.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熵基科技部分客户信用风险显著提升,应收账款减值迹象明显,且熵基科技并未对该部分客户进行投保,熵基科技仅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未对该部分客户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熵基科技对该部分客户坏账计提不充分。
3.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熵基科技存在将法务部等非研 发人员工资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且上述人员均未登记研发 项目工时,导致熵基科技研发费用列支不准确,2024 年年报 相关财务数据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熵基科技子公司 ZKTECO
USA LLC 实际销售费用率为 57%,但在存货跌价测试中参考
另一子公司 ZK TECHNOLOGY LLC 15%的销售费用率,缺乏合
理依据,高估可变现净值,导致熵基科技 2024 年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不准确。
5.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ZKTECO SOLUTIONS INC.为熵
基科技关联方、联营企业。熵基科技 2024 年年报“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披露,2024 年与 ZKTECO SOLUTIONS
INC.关联交易金额为 1134.43 万元。熵基科技 2024 年对
ZKTECO SOLUTIONS INC.实际销售金额为 1890.72 万元,与
熵基科技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不一致。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上述事项发生期间,你公司董事长车全宏、总经理金海 荣、财务总监王友武、董事会秘书郭艳波,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其
中,车全宏、金海荣对公司上述所有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王友武对公司上述第一至四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郭艳 波对公司上述第五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请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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