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 年,2023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 2024年5 月 10日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个
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相关要求,积极做好了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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