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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9:59:18 股吧网页版
熵基科技: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熵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 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时止,并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 投资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 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强,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与期限。每次购买时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做好账务处理。

(五) 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联关系

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会因市场波动受到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理财产品。拟采取措施主要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选择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限定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不得购买风险等级高于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风险变化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使用。上述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并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和决策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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