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3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8.80 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361.6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62.8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2022 年 9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2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69.24 60,369.24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50 亿元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
接器生产项目。2024 年 1 月 10 日,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为“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前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 年 1 月 8
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4,581.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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