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6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 2025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 2025年 4月 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注: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津贴标准按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即 12.00 万元/年(含税)。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配套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配套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其他
相关配套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具体核发依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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