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6 03:13:20 股吧网页版
维峰电子: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76,584,372.33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余额数,含利息及
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4.48%,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7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361.6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62.8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129.5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2022 年 9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2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69.24 60,369.2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129.56 万元。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054.31 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