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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3:13:18 股吧网页版
维峰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 号维峰
电子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
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对监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并对监事会 2025 年度的工作做出计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
及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与公司业绩成长
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6、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2024 年度,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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