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维峰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361.6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862.8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上沙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并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维康”)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专项存放用于本次项目的募集资金。2024 年 1 月,昆山维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及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
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695176080054 40,143,362.95 活期账户
长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008800001971 8,510,137.31 活期账户
东莞长安上沙支行 44050277008800000005 200,000,000.00 定期存款
开户银行 银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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