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维峰电子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361.6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2.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498.8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截至2024年末
资金 投入金额
1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36,425.23
2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6,104.95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6,952.04
合计 60,369.24 60,369.24 49,482.2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1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129.56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及超募资金 1.5 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
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基于当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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