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现任独立董事谭旭明、刘斌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旭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斌)》。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李文化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24 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5、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的议案》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
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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