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维峰电子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8.80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361.6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2.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498.80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2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69.24 60,369.2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129.56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1,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8.7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
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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