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
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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