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二)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有关部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6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且发表了意见。
(五)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38.2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对应不得归属的 47.72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6.003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8.2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鉴于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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