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人,分别是董事、副总经理刘宗辉先生、董事朱驰先生、独立董事韩文君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解决客户采购储能集成设备的资金需求,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5,000 万元(具体以签订相关协议为准),期限为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应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上述业务需要发生的担保,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额度为人民币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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