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61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其中监事蔡兆怀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涛峰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三会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与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监事会同意因2025 年中期分红权益分派事项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4.50 元/股调整为 14.4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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