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6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5 年 9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 3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1.41 元/股调整为 11.11 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志江回避表决。本
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张志江回避表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1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志江回避表决。本
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张志江回避表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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