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1.41 元/股调整为11.11 元/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已实施情况
1.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4.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5 年 3 月 28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4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3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1.41 元/股调整为 11.11 元/股。
二、本次调整原因及方法
(一)调整原因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2,458,00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70,130 股后的股本 141,287,8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386,363.4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 142,458,008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42,386,363.40 元/142,458,008 股*10 股=2.97535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前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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