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或“有限合伙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绿通科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情况
1、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通产业基金”)拟与嘉兴鼎峰合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创钰铭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鼎峰合志”、“创钰投资”、“创钰铭瑞”、“创钰铭芯”、“创钰铭璟”)共同投资嘉兴鼎峰芯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峰芯成”)并签署《嘉兴鼎峰芯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其中绿通产业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的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750.00 万元,占鼎峰芯成认缴出资总额的 24.19%。
2、绿通产业基金拟与创钰投资、创钰铭瑞、创钰铭芯、创钰铭璟共同投资广州创钰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智芯”)并签署《广州创钰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其中绿通产业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的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1,249.9998 万元,占创钰智芯认缴出资总额的 24.9950%。
本次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1、本次投资的合作方中,创钰投资、创钰铭瑞、创钰铭芯和创钰铭璟为专业投资机构,其中创钰投资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匡小烨的配偶赫涛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并作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一致行动人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凯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0.12%股份;创钰铭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创钰投资;创钰铭芯和创钰铭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创钰投资。此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匡小烨持有创钰铭璟 5.03778%合伙份额。上述专业投资机构与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投资的合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绿通产业基金本次投资鼎峰芯成和创钰智芯的事项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最终是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次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鼎峰合志
1、名称:嘉兴鼎峰合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A89048
3、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17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24 室-25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武岳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额:5,000 万元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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