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15 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 VIP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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