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2 18:27:06 股吧网页版
绿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9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有
效期自 2025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有效
期自 2025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年产 1.7 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
截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节余资金 4,718.86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扣除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15:0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