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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16:56:03 股吧网页版
翰博高新: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2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6-010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之
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回购股份不超
过 3,728,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公
司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
价 格 确 定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66,8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84%,最高成交价为 15.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4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08,088.12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且符合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进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截至上月末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
份。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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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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