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5-025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并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81),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股份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3-092),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2,28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8.5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90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9,997,240.5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282,700 股,涉及的股票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22%,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份额认购、股票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4149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情况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 1,502.02 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 1,502.02 万元。首次分配份额不超过1,065.00 万份,预留份额 437.02 万份,其中首次分配的员工拟出资金额不超过1,065.00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3.50 万元,奖励基金额度不超过 61.5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2.00万元,预留份额部分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5 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奖励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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