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4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后的股份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注销。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23 元/股(含)。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9.2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5.6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86%;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5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9.2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7.8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回购方案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的目的及用途
为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前景,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如公司未能按上述用途实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23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9.23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80 万股至15.6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3%至 0.086%。
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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