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8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6 人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9.00 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02 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5 年 12 月 30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
预留授予 6 名激励对象共 1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02 元/股。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10.02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由董事会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预留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上述期间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5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5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结束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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