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豪江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留军 联系电话:010-66538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亮 联系电话:010-665386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亮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基本制度,查阅2025年已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记录;(3)了解并获取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资料,了解并获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相关资料,了解并获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相关承诺的情况相关资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
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和制度建设;(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5年出具的工作报告;(3)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召开的会议及审议的议案;(4)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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