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延期、增加 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唯特偶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1.5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30.3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744-1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调整
承诺投资金额 后投资金额
1 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17,844.37 17,844.37
2 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978.34 4,978.34
3 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940.05 16,322.23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0,762.76 49,144.94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诺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累 尚未使用 投入进度(3)
投资金额 金额(1) 计投入额(2) 金额 =(2)/(1)
1 微电子焊接材料产 17,844.37 17,844.37 1,999.24 15,845.13 11.20%
能扩建项目
2 微电子焊接材料生 4,978.34 4,978.34 1,102.78 3,875.56 22.15%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 微电子焊接材料研 7,940.05 16,322.23 6,094.76 10,227.47 37.34%
发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00 100.00%
合计 40,762.76 49,14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