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7 19:49:13 股吧网页版
唯特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 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高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2,705,537 股的股东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乐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43,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2、持有公司股份 37,842,562 股的公司董事长、总裁廖高兵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86,7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3、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目前处于行权期,公司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本
公告所述公司占总股本比例的计算,是以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总股本
124,335,068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利乐缘和公司董事长、总裁廖高兵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廖高兵 董事长、总裁 37,842,562 30.44

利乐缘 - 22,705,537 18.26

合计 60,548,099 48.7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廖高兵、利乐缘

2、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廖高兵 2,486,701 2%

2 利乐缘 1,243,350 1%

注:(1)廖高兵先生与利乐缘为一致行动人,其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将合并计算。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暂时停止减持股份。

7、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廖高兵先生及利乐缘关于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或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
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3 月 29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