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合理降低主要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涉及业务品种
本次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大宗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锡、白银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额度及期限
公司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授权情况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操作,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具体业务操作,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六、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由于锡、白银等原材料受国际市场价格及国内供需情况影响较大,而国际价格又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密切相关,近年来锡、白银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有必要利用大宗原材料期货市场的特征,积极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盈利稳定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此必要性,具体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1、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2、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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