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该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3 户,股份数量为
62,650,464 股,占公司 2025 年 9 月 19 日总股本(124,297,674 股)的 50.403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二)。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0,000 股,并
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43,98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8,6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4,737,11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3,902,88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71%。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58,6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
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58,640,000 股增加至 85,028,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2025 年 5 月 8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6 年 4 月 7 日。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期间,公司激励对
象实际行权 17,650 份,公司总股本由 85,028,000 股增加至 85,045,650 股。
3、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85,02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
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5,045,650 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配比例调整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85,045,6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998339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499066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85,045,650 股增加至 123,308,249 股(数量差
异系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零碎股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自 2025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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