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一)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行政楼 8 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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