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99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 人;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03,338.19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0 家;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风,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新三板等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罗东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王曙晖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燕艳,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唐燕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上述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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