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6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7,795.5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8 月5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额 金额 状态日期
1 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 15,794.88 15,794.88 2023 年 6 月 30 日
化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765.16 17,765.16 2023 年 6 月 30 日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507.94 11,507.94 2023 年 6 月 30 日
4 补充营运资金 4,000.00 4,000.00 /
合计 49,067.98 49,067.98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公
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
资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入进度
1 音视频通讯设备产 15,794.88 15,794.88 4,325.87 27.39%
业化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765.16 17,765.16 10,016.84 56.38%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507.94 11,507.94 5,724.50 49.74%
4 补充营运资金 4,000.00 4,000.00 4,000.00 100.00%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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