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因证券投资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公司证券投资可能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投资产品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授权与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审议的投资事项对应的具体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证券投资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人员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潜在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原则、审批程序、实施管理、风险控制等,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实时分析及跟踪市场情况,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通过适当的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将加强证券投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公司将严格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现金流的情况,合理安排投资资金。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证券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开展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并向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事项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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