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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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SZAA4B013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维海德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维海德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海德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SZAA4B013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维海德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87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73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4.68元。截至2022年8月5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122,84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7,955,116.04元,募集资金净额1,044,889,683.96元。截止2022年8月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 0005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及结存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2,277,827.15元,支付605,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以购买理财产品,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00.00元进行永久补流,支付银行手续费2,770.5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070,537.74元,增加利息收入5,524,908.79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7,261,829.81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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