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该列打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勾 的 栏 目 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对2024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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