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慧博云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3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65,610,7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91.4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4,399,25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60%。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并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3月21日。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10,000股增加至 404,000,000 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61,173,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42,826,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数量为 157,183,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068%,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3 名,分别为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晖控股”)、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博创展”)及余浩先生,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限制性承诺如下:
(一)申晖控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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