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5-02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应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听取了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余浩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的主要经营工作;公司管理层在 2024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保持了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87,591.6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926,243.0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92,624.31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4,895,493.70元,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9,729,378.5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9,729,378.55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结合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所处的发展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32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2,320,000.00,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28%,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需求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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