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5-03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度薪 √
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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