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等行业,审计收费 8.54 亿元,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1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及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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