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威士顿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0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2,200.0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03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493.1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1,544.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63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金 尚未使用
号 资金金额 额 的募集资
金金额
1 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的智能 MES 系统优 16,765.77 6,361.84 10,403.93
化项目
2 基于大数据的质量追溯与分析系统优化项 6,299.53 657.13 5,642.40
目
3 大数据平台管理门户产品研发项目 2,906.37 1,166.65 1,739.72
合计 25,971.67 8,185.62 17,786.05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公司员工工资、奖金均由基本存款户集中代发,每月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统一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会导致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以上部分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月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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