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上海威士顿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
一)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 666 号中山万博国际中心 16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5.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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