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信息技术、 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电子电器、 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 网络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空调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护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 元器件零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机维修服务,销售自身开发产品 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及相关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 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出口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依 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控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
用电器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销售;软件外
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应
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大
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
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
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
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新兴
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云
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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