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62.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 63.78 元/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67,766.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23.9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到
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9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进度
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高端全自动精密磁性元
器件绕线设备技术升级 22,730.60 22,730.60 12,883.43 56.68
及扩充项目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7,903.80 7,903.80 4,490.96 56.82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7,778.80 7,778.80 7,778.00 99.9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413.20 38,413.20 25,152.39 65.48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途 21,510.70 15,210.70 0.00 0.00
永久补流资金 0.00 6,300.00 6,300.00 100.00
合计 59,923.90 59,923.90 31,452.39 52.4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并使用部分公司在库原材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通过银行以托收方式扣缴支付,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操中存在困难,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此外,公司部分材料为批量采购或原材料库存中已有的材料,研发项目在实际进行时根据需要进行小批量领用后,亦需要进行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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