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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8:13:02 股吧网页版
科瑞思: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5-024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诺科技”)为原告;

2、两起行政诉讼案件所处阶段:前期恒诺科技就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的两项专利无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分别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分别审理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无效决定;公司就上述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两案件均驳回上诉、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无效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判决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未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诺科技于2023年6月29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分别提交了以中山展晖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的两份《民事起诉状》,分别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对恒诺科技两项发明专利(“一种网络变压器全自动制造方法”,专利号:201510185094.9;发明专利“一种网络变压器的 T2 环全自动绕线方法”,专利号:201510185950.0)的侵权行为并赔偿损
失等。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两份《无效宣告请
求审查决定书》,公司对无效审查决定不予认同,就两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撤回起诉。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分别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做无效决定的两份《行政判决书》,公司对判决不予认同,
就两份《行政判决书》分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有关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判决书》((2025)最高法知行终 378 号、(2025)最高法知行终 40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经合并审理,分别就发明专利“一种网络变压器全自动制造方法”(专利号:201510185094.9)、发明专利“一种网络变压器的 T2 环全自动绕线方法”(专利号:201510185950.0)涉及的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驳回上诉,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两份《行政判决书》中做出的无效判决。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核心竞争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可以继续合法、无偿地使用相关专利涉及的技术方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技术研发、品质服务、快速响应市场等优势,个别专利无效不影响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公司其他专利的有效性不受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行政判决书》(2025)最高法知行终 378 号;

2、《行政判决书》(2025)最高法知行终 403 号。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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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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