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余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余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
2005 年 9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公司部律师;2014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合伙人;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三顺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余洁 2 0 2 0 0 否 1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
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审议各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过程中,本人对提交
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
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故对 2024
年度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
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1、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4 年共参加了 1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本人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审计
委员会所审议的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
对、弃权的情形。
2、任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4 年共参加了 1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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