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幸黄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幸黄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生,硕士学历。2012 年
5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幸黄华 10 6 4 0 0 否 3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请假缺席,其余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审议各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过程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故对 2024 年度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4 年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本人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续聘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审计委员会所审议的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2、任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4 年共参加了 1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审查各候选人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所审议的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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