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87,195,49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878,196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4,878,19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2,073,686股。本年度不送股。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195,4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7,195,490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22,073,68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25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2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本(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1,378,124 70.39 24,551,250 85,929,374 70.39
首发前限售股 60,162,434 69.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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