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张淑钿,作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淑钿,博士学历,教授职称。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2次股东大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董事会,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0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0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3次工作会议,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通过与管理层进行座谈,以及前往研发和生产现场参观,本人对公司经营现状、研发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现聘中介咨询机构及实施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查,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等。通过实地考察,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2024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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